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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不在茅台镇生产的酒不得标用"茅台镇"
[ 作者:黄勇    更新时间:2007-12-07    文章录入:admin ]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5日专电(记者黄勇)国酒茅台所在地贵州省仁怀市对白酒企业使用"茅台镇"这一地域名称进行规范,不在茅台镇生产的酒,不得标上"茅台镇"字样。

    仁怀市规定,凡注册使用茅台镇名称的白酒企业,一律不得在茅台镇外设立生产性分支机构,一律不得异地生产包装。对不在茅台镇生产,而使用茅台镇地域名称的白酒企业,一律予以变更登记。

    仁怀市境内赤水河畔的茅台镇,因其奇特的水文环境、气候条件、微生物群落的完美结合,造就了举世闻名的茅台酒,也决定了茅台酒不能异地生产。为此,茅台酒被中国确定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也被列入中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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