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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政府接待特供酒”背后的隐喻
[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07-09-25    文章录入:admin ]
    市民况某买来“政府接待特供酒”宴请朋友,不料朋友却不认可。为此,况某将酒厂告上法庭,索赔3000余元。21日,重庆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9月22日《重庆晚报》)

    酒厂在包装盒贴上“政府接待特供酒”,其目的不外乎是为了增强市场的可信度,从而促进销售。而工商部门对此则声称早已签发了通知书责令酒厂立即停止含有“政府接待特供酒”内容包装的制作和生产。这就说明了酒厂行为已违反了相关法规,有欺诈消费者之嫌。

    但是,面对工商部门“停止使用”的禁令,酒厂竟置若罔闻、无动于衷。显然,在酒厂看来,“政府接待特供酒”就是取信于消费者的最好品牌,就是潜力巨大的市场资源。尽管其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但追求利润最大化使其无暇顾及于此。

    这就揭示出了一个问题,即有市场才会有生产。酒厂甘愿冒被罚的风险行欺诈之实,说明“政府接待”大有市场,酒厂正是瞄准了这一市场“商机”而违法生产。换言之,它隐喻着时下公务吃喝之风的盛行,而这是制约官场健康运行的痼疾。

    坊间曾有言:“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党风喝坏胃”。此话尽管有点偏激,但它无疑反映出了某些地方政府在公务接待中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现状。曾有媒体报道,贵州某贫困县仅一年的公务招待用茅台酒便需一卡车;而河南信阳今年年初推出“禁酒令”,半年时间政府接待费用仅酒水一项便节约近4300万元,相当于一个小县的财政收入,用这些费用可以建一个工厂、40到50所小学。

    显然,公务接待中的这种“宁伤身体,不伤感情”,“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喝吐血”等等畸形消费现象,不但损害了政府形象,损害了身体健康,也一定程度上带火了餐饮业,成为某些不法商家眼热的“商机”。

    因此,对酒厂包装生产“政府接待特供酒”欺诈消费者行为,除工商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外,地方政府也应反思自己的接待行为。可以说,只要政府接待不能真正地做到简朴、节俭,这种“特供”之类就会打而不绝。(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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