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南京一家公司一名主任酒后因小事与他人发生争执,从而引发互殴,为了使自己不吃亏,这名主任情急之下张口咬掉了对方一截右耳,经鉴定对方的损害程度构成轻伤,该主任触犯了刑律。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此人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不仅如此,经法院调解,他还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
30出头的李某具有大学文化,并担任一家集团公司的部门主任。今年5月4日晚9时许,李某在外面喝过酒后返回工人新村的住所,到达小区附近的一家超市门前时,李某与在这里经营小吃的一对夫妇发生纠纷,纠纷的起因是李某指责对方制造油烟排放污染。双方由争吵随即发展到互殴,引起不少人旁观。随着矛盾的升级,酒兴正浓的李某毫不示弱,打斗中,他趁小吃摊男主人刘某不备,一口将其右耳咬下一截,顿时使刘某疼痛得哭爹喊娘。经现场市民极力劝阻,双方才逐渐冷静下来。警方接到报警后,随即赶到现场处理纠纷。次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取保候审。事后经法医鉴定,刘某的右耳廓被李某咬掉10%,导致右耳缺失。
前不久,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受害人刘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李某赔偿巨额损失。经法院组织双方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最终以李某赔偿5万元达成一致,目前此赔偿款已由李某履行完毕。近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李某认可了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系初犯、事后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等因素,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