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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抽查发现5家企业酒产品违规添加糖精钠
[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07-11-25    文章录入:admin ]
    新华网西安11月22日专电(记者杨一苗、任珂)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对在陕西省生产和销售酒制品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5家企业的酒产品违规添加糖精钠。

    据了解,本次抽查共抽取酒样品113个批次,整体合格率为93.8%,其中陕西省外的酒合格率为95.1%,进口洋酒合格率为10
0%,陕西本省酒合格率为90.9%。

    在本次监督抽查中,酒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糖精钠项目不合格,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发酵酒中不得检出甜味剂。糖精钠俗称糖精,是一种化学合成物的代糖品,经常食用含有糖精钠的食品,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本次抽查违规添加糖精钠的5家企业的酒产品为:延安老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延安老窖(精品银樽)、韩城市纯粮醇白酒厂生产的白酒、陕西玉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西北酒、黑龙江·佳木斯市吉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汁葡萄酒、新疆·哈密市古道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道牌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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