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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上年创利润占全国白酒行业利润总额四分之一
[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07-06-18    文章录入:admin ]

 

茅台上年创利润占全国白酒行业利润总额四分之一

   据中国酿酒工业协会最近发布消息称:2006年,我国白酒销售额及利润分别达到971.39亿元、100.2亿元;其中,茅台集团的利润总额为25.33亿元,占全国白酒业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一。

  2006年,在中国白酒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背景下,国酒茅台恪守“质量诚信,政治诚信,价格诚信,推介诚信”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市场,推进了各项经济指标的稳定、高速增长酒销售收入实现53.88亿元,上缴税金25.33亿元;人均利润率、销售利润率、人均利税一直保持多年稳居全国同行业之首的地位。

  数据显示,“十五”期间,茅台集团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44.35亿元,创利税103.25亿元,上缴税金65.26亿元,每年均呈两位数的速度递增。

  2007年,预计茅台将在加快“十一五”万吨茅台酒工程二期新增2000吨技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亲商、助商、安商、富商”的举措,积极发展系列酒,加大市场渠道创新和渠道整合步伐,多层次广泛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工程推广,以及进一步释放茅台品牌的能量,有望在完成的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创收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方面,均比上年有良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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